香港《基本法》23 條於 3 月正式三讀通過,為了避免報導內容受到該法制裁,美媒《華爾街日報》近期將亞洲總部從香港撤離。
根據外媒今(4)日的報導,《華爾街日報》總編輯塔克(Emma Tucker)近期在內部通函表示,將總部從香港遷至新加坡。塔克指出,會在新加坡新設編輯,涵蓋港股、電動車、中國房地產等新聞。
除了遷移總部外,《華爾街日報》還大幅減少駐港記者及編輯人數。多名駐港記者和編輯被解僱,一些記者則被調往新加坡或其他地區。預計駐港記者及編輯的規模降至個位數。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 23 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第 2 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其用意是促使立法禁止任何有損中國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內容主要包括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
反對香港《基本法》23 條的人士主張,其內容含糊不清,其中尤以香港、中國兩地標準及定義不同為首,「煽動叛亂」、「顛覆國家政權」、「竊取國家機密」等入罪條件輕則數句即可入獄,最高判刑更達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