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游顥、吳宗憲等人在51勞動節提出《勞基法》第15-1條修正,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建立試用期法制化,遭爆出與中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近乎雷同。對此,民進黨團今(2)日痛批,去了趟中國,文旦沒銷出去,組合屋沒進來,中國惡法卻在台灣重現。
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等國民黨立委昨日提出「勞基法修正草案」,包括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等。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明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近乎雷同!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要將不在台灣被認可的「試用期」重新提出,甚至要法制化,更要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80%,這種戕害勞工權益的惡法,原來是抄自中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她接著諷刺說,國民黨立委去了一趟中國,文旦還沒銷出去,組合屋還沒送進來,中國退步落伍的惡法,卻在台灣立法院重現了!這就是國民黨新科立委的素質嗎?要複製貼上也應當學習進步的法律,而不是什麼都好,就是從中國來。果然經不起挑戰,新科藍委在民意挑戰下願意檢討。
吳思瑤重申,國民黨願意檢討是好事,但是未來,不要再做出去抄襲中國法律的行徑,國民黨的立委不要成為中國在台灣國會的代理人,萬萬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