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於23日針對死刑合憲性召開言詞辯論,而親民黨29日針對死刑存廢問題在臉書表態,並表示親民黨反對廢除死刑,而加害人必須為自己犯下的罪負責。
親民黨指出,37名死囚聲請釋憲,主張「生命無價、死刑違憲」,憲法法庭為此就「死刑存廢」進行辯論,最快7月底宣判。諷刺的是,37名死刑犯殺人手段兇殘,如:犯下多起性侵殺人案的中山之狼徐偉展、砍殺心儀女子百餘刀後棄屍的王鴻偉等,罪行天理難容卻無法伏法,看在被害人家屬眼中,難道枉死親人的生命不是無價?
親民黨表示,他們一貫主張,死刑具有存在的必要性。首先,我國國情與文化普遍存在「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看法,高達8成民意反對廢死即可佐證。再者,每個人「生命等價」;如果蓄意殺人不用償命,意味加害人的生命價值高於被害人的生命價值;特別是極端殺害數條人命情況下,難道多數人的生命價值比不上一個殺人犯的生命價值?豈非變相助長犯罪者氣焰?
親民黨以美、日、韓、新加坡等國家為例,表示這些先進國家現在仍維持死刑,難道它們是沒有人權的國家?至於廢死團體所謂冤獄情形,以現今科技鑑識技術發達和越來越嚴謹的司法調查來看,幾已難見。甚至我國刑事訴訟程序還不斷為被告傾斜設計,被害人人權根本未受保障。一旦未來宣告死刑違憲,更可能限縮各種適用罪名。
親民黨也質疑,15名大法官中有3人迴避,也就是說只要7人即能決定廢死。而這些大法官全都是蔡政府提名,被質疑政治色彩濃厚難以客觀。且6位大法官即將卸任,卻在大選新民意後主宰我國死刑存廢之重大釋憲決議,正當性足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