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將於明(114)年4月30日正式上路,為利新制實施後,民眾土地利用有所依循,國土管理署依據國土計畫法第23條第2項授權,研訂「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自今(113)年4月26日起預告至6月25日止,廣納各界意見。

國土管理署說明,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方式,是按各級國土計畫指導所劃設的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訂定不同的容許使用項目及使用強度,以引導土地有序利用、資源特性、使用現況及發展需求進行使用,至於民眾已依區域計畫法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利,未來新制上路後均會保障。

國土管理署補充,現行土地要開發利用多透過變更使用分區或使用地,申請程序及書件繁雜,未來各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下有多元的容許使用項目,讓民眾透過更為清楚簡便之免經申請或應經申請方式進行使用,如使用性質特殊或達一定規模者,則須另循使用許可程序辦理。

此外,近期民眾關心的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部分,將協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依據其傳統慣習、特殊土地利用需求等另外訂定。同時也提醒直轄市、縣(市)政府也可就轄區發展所需,來擬定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該草案在預告期間除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也在國發會「公共政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預告,以收集各界意見作為參考。另為強化國土計畫與社會大眾支說明與溝通工作,現已正式成立「國土計畫on air」Line官方網站,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或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也能撥打諮詢專線0800-588-959,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