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重提年改復議案,民眾黨立院黨團到場卻未投票。而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22)天排審「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又再度到場不投票。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直言,可以投「棄權」,不能「不投票」,身為受選民付託,領國家公帑,擁有監督質詢立法權力的國會議員,面對重大議題「不投票」,絕對是不OK的。

針對民眾黨立院黨團到場不投票一事,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痛批是「廢票聯盟」,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排審「國會改革」相關法案,黃國昌同樣採到場不投票模式。黃暐瀚則在臉書發文寫道,可以投棄權,不能不投票。這麼簡單的國會「責任政治」,要求「代議士」代表選民投票、表決、表態,都可以有一堆歪理在那邊洗,說不投票剛好而已。

黃暐瀚指出:「身為『受選民付託』,領國家公帑,擁有監督質詢立法權力的國會議員,面對重大議題『不投票』,絕對是不OK的。你可以投『贊成』,你可以投『反對』,你甚至可以投『棄權』,投完之後,開記者會,跟選民好好交代理由,都好過『人到場,不投票』」。

黃暐瀚續指:「之前立院修勞基法,民進黨新北二選區立委林淑芬,身為地方選民的代表,代表多數勞動選民的心聲,她無法接受民進黨版的勞基法修正案。於是勇敢表示反對,公開投下『棄權』!並接受黨紀的處分。各位,這才叫『民意代表』!代表民意,勇敢表態,無所畏懼!2018年我就說過,現在我再說一次!新北市二選區有這樣的立委,何其幸福!」

黃暐瀚表明:「只要林淑芬參選新北市長,我一定公開支持她!並呼籲我認識的新北市民,投票給她。至於在那邊酸『黃暐瀚又不投票,憑什麼叫立委投票』的網友,我很驚訝你的邏輯!居然拿選民投票(權利非責任)跟立委表決(選民付託權力與責任)來做比較。我真的很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