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電動車成為近年的新趨勢,不過,近年也頻頻傳出電動車在國道上發生撞擊事故。對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表示,目前已經啟動首起對電動車事故的調查,總計調查6件案例,並指出將針對防範措施、車輛關係、駕駛人操作等3方向調查,最終報告預計明年5月出爐。

運安會主委林信得出席立委交通委員會指出,電動車自動駕駛事故首例是發生在去年11月30日,於國道1號北上大雅路段,一輛自用小客車(具有自動輔助駕駛系統的電動車),因無法辨識,追撞工程緩撞車,造成兩台車設施損壞,運安會已於去年啟動調查。

而目前也蒐集其他5起雷同案例,併同調查,進行分析,目前以3大方向調查,包括防範措施、車輛關係、駕駛操作問題等,預計今年7月發布事實資料報告,明年5月完成最終調查報告。

林信得也進一步說明,自動駕駛分為5級, 3級以下為一般先進駕駛輔助系統,駕駛員隨時要接手。國內電動車有相關系統都是2.5級,還不到3級,需要駕駛員隨時接手,否則稍有不注意,系統會無法判斷而發生事故,像緩撞車就是因靜止沒有移動,系統無法判斷為汽車撞上去,目前會朝這方面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