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京華城改建、士林北投科學園區T17、T18地上權案爭議頻遭質疑涉圖利,藍綠議員提案連署市議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22日)表示,士北科技園區的地上權招標本是好事,卻在政治操作下成壞事,呼籲台北市政府應說清楚講明白,並批有些不明究理的人只想打擊柯文哲、故意抹黑柯市府。

曾任柯市府任內的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於臉書發文指出,設定地上權不必然需要投資計畫書,北市府應說清楚講明白,且士北科技園區的地上權招標,原本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在政治操作下卻成為壞事?

黃珊珊說,金仁寶公司以投標權利金81.99億元得標,溢價81.2%,這塊地面積大且區位好,當時很多家大廠都看中,金仁寶集團大幅溢價得標,顯然也是看好是北科技園區未來發展,這塊基地做為總部智慧創新園區,已經開工正在興建中。這筆地上權溢價比例很高,非常少見,當時大家都很興奮,因為幫市庫跟市民多賺了很多錢,當時還有別家投標,有一家出價60億左右也未得標,這本是一件好事,地上權本來就是市府保有土地產權獲取高額權利金的雙贏政策。拿這筆跟另外同屬士北科區位的T17與T18地上權標租的價格相比,實在沒有道理。

黃珊珊提到,產發局對於士北科本來限制醫療與生物科技等特殊業別,拖了很久都乏人問津,最後改為地上權才順利標出(地上權標金高於底價即可),金仁寶的那一筆區位與面積大小非常搶手,有多家投標就可看出來,溢價高對市府是件好事,這本來就是市場機制,地上權都是公開招標,有些區位與面積較差,廠商不看好就無人競標,「不明究理的人只想打擊柯文哲,真的非常可笑!」

黃珊珊直言,「投資計畫書」是地上權的必要條件嗎?促參BOT案必須提出投資計畫書,而設定地上權案本來就不用投資計畫書,只有少數個案例如101、南山廣場、T16因開發規模較大,特殊個案中要求於投標階段審查投資計畫書,最後才以價格標決標;大部分的設定地上權案幾乎都是直接價格標決標,從馬英九市長、郝龍斌市長、柯文哲市長都是如此,即使現在的蔣萬安市長公告的內湖潭美段設定地上權案也都是價格標,沒有要求投資計畫書。

黃珊珊質疑,現在有心人故意將「設定地上權案」與「促參BOT案」搞混,故意抹黑柯市府,因為,設定地上權案只要符合都市計畫土管規定,原則就是採二階段的價格標競標;而BOT案則帶有公共建設的任務,因此會透過投資計畫評選機制選擇優勝廠商,不以價格為得標機制;至於設定地上權案會在招標過程納入投資計畫評選機制,是因為市府認為這是一個指標型開發案,希望先透過投資計畫評選擇優廠商,之後再讓通過門檻的廠商可以參與最後的價格標競爭(可以將此種作法視為類BOT精神的設定地上權案),例如T16、101大樓、南山大樓,市府希望先了解基地開發的產業類型是否符合政策,所以才會在招標過程中納入投資計畫的評選機制。

黃珊珊說,至於T17、T18則與市府通案的設定地上權案作法相同,都是價格競標,北市府多年來20多案設定地上權,7成以上都是採價格競標,只有少數才會在招標過程中納入投資計畫評選機制,「現在,台北市政府明知『設定地上權案』與『促參BOT案』兩者之間的差異,就應該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