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東部海域日前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造成多起災情,重災區花蓮震後重建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18日主持會議,確認整體重建、紓困及振興經費,將投入逾新台幣200億元。政院官員表示,除中央提出振興方案,花蓮縣府也盼能有針對花蓮縣的類似農遊券及文化幣方案,部會正討論研議。

為協助花蓮重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18日赴花蓮舉行0403地震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蒐集花蓮縣府對重建、紓困、振興等意見,並邀請花蓮縣政府派代表列席當天由鄭文燦主持的跨部會會議,討論後續重建事宜,聽取工程會報告「中央、地方公共設施復原重建、民房受損、產業振興(含觀光)等經費需求、執行進度與待解決事項」

行政院會後透過新聞稿提到,經與會單位確認,災區重建復原及紓困振興總經費預計投入超過200億元。鄭文燦指示,請工程會統籌加速審查中央、地方各項公共設施復原重建工程,以及協助受災民眾、企業等重要復原重建中長程計畫,並請財主機關充分支持經費需求,若非屬公務預算項目可以支應者,則洽請賑災基金會以勸募善款協助。

受災戶安置部分,透過提供「花蓮縣受災戶短期安置措施」,邀請當地旅宿業者提供月租房源,讓受災戶得以月租方式短期入住合作旅宿,有意願配合的旅宿業者已達125家。鄭文燦說,政府除提供災民租金補貼,也會提供協助安置的旅宿業者獎勵金,增加誘因,同時達成安置災民及紓困業者兩項目標。

此次地震受災戶租金補貼,將以戶籍或實際居住人口計算,3口以內每月8000元,最多8口每月1.8萬元,由賑災基金會支應經費;而重建、重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為每戶35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每戶150萬元,皆由中央住宅基金支應。減稅部分,財政部將針對受災損建築物及車輛等予以減免相關稅賦。

鄭文燦指示,財政部需減緩受災戶因災害損失所致經濟壓力。政院官員說,建物遭貼紅單者,免予房屋稅,而相關受影響業者營業稅、營所稅部分,國稅局已主動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而為協助業者,花東基金也將提撥20億元,提供中小企用信用保證基金承做200億元擔保企業融資保證。

此外,鄭文燦指示,請賑災基金會將地震死亡及失蹤賑助金從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並研議強化遺族生活照顧措施,協助遇難者家屬度過難關。至於相關振興方案,鄭文燦表示,請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農業部及勞動部等部研議振興方案,並持續與花蓮縣政府溝通,協助花蓮縣觀光產業、農業及中小企業能夠早日復原。

官員補充,花蓮縣府也提出相關振興產業方案,並盼中央挹注資源,像是能否推出針對花蓮縣的類似農遊券及文化幣方案等等,藉以刺激旅遊消費,這部分正由農業部及文化部持續與花蓮縣政府討論研議中。對於須重建的建物,鄭文燦要求,內政部國土署與花蓮縣政府積極盤點災民住宅重建需求,研擬適當補助方案。

林右昌說明,有關耐震弱層補強、都更危老重建等工作之推動,已函請花蓮縣政府就耐震評估、擬具重建計畫及輔導團等費用,得向內政部申請增加補助。同時請縣政府要求危老重建團隊先行進入震損社區,優先協助整合重建,目前初步協調賑災基金會,針對應逕予強制拆除及已拆除之建築物,優先適用。

林右昌進一步指出,目前「0403震後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已整合租金補貼、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總需經費約17億元,將會從住宅基金、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及民間善款來支應,政府會全力給予支持,請受災民眾放心。

林右昌續指,有關居住安置部分,無論受災民眾是要自行租屋、包租代管業者媒合,政府都會給予租金補助,同時也協調旅館、民宿業者透過月租等方式來提供租屋協助,要先處理受災民眾的居住需求,才能夠往中長程重建邁進,後續也會透過公私協力合作,協助受災民眾早日完成家園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