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家著名的高級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疑因提供過期食材恐遭衛生局重罰!該店燒肉套餐聞名,起價3900元,近日卻被揭露有使用過期的肉品。衛生局今(15)日表示,在一次檢查中發現了該店有18箱過期的牛肉,以及多種過期的調味料和飲料。這家店表示這些過期食材被保留,是因為要做員工訓練,但衛生局對此表示懷疑,並已初步確定該店涉嫌使用過期食材提供給顧客。

衛生局的調查結果顯示,「和牛EMPEROR」店內的過期食品包括:219塊不同重量的和牛牛肉(過期3至5個月);11盒味噌(過期2至4個月);4瓶豆瓣醬(過期2個月);以及24箱和60包的冷麵(過期1周)。此外,還有過期的昆布高湯和濃縮飲料。店家在社交媒體上發表了道歉聲明,坦承把店裡把過期的和牛冷凍保存這一點是違法的,確實是不對的。並強調媒體報導的冷凍肉品和一些過期的商品,是該店為了提升服務品質所留下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並指出怕交叉感染,在販售的肉品跟過期肉品有用2個冰箱分別保存。

衛生局表示,在該店內的食材使用區發現了過期食材,並認定該店涉嫌在料理中使用這些過期食材。衛生局將持續調查並核對店家的進貨記錄。雖然該店的行為尚未觸及停業的標準,但將面臨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重罰,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罰款將從6萬新台幣起至最高2億新台幣。由於該店過期食材的種類和數量都很多,預計將會被處以相應的高額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