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因持有7部兒少不當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予以緩起訴2年、須支付公庫120萬元及寫悔過書。緩起訴部份,北檢表示今已立交高檢署再議,若高檢署認為「北檢調查不夠完備」,可決議發回續查。但若認為再議沒有理由,則應駁回再議,黃子佼的緩起訴案才算確認。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範,若緩起訴案件缺乏適當的申請對象,檢察官必須主動將案件提交至上級機關進行復審。這一程序確保了在沒有合適的申請人時,案件能夠得到進一步的審查與評估,以維護法律的正當程序和公正性。

據檢方調查顯示,黃子佼是「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並從其4TB容量隨身硬碟中,找到7個兒少不當性影像。檢方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予以緩起訴2年。

因黃子佼在「創意私房」論壇上購買的兒少性影像,因此部份沒有人提告,在檢方同意對黃子佼採取緩起訴措施後,案件已根據法定程序提交至高等檢察署復議。若高等檢察署確認初級檢察機關的調查無遺漏,則會否決復議請求,此時黃子佼的緩起訴將得到正式確認。然而,如果高等檢察署發現調查中仍存在疑點,則有權撤銷緩起訴決定,並要求初級檢察機關繼續進行深入調查。意即,黃子佼緩起訴是否確認,仍端視高檢審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