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東部海域4月3日上午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其中,倒塌的房屋中有未設立戶籍的租客,因為不具房屋所有權人身分,對於後續的補助感到憂慮。國土管理署今(7)天表示,現正受理中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並無設籍限制,有需要的受災居民請多加利用,也可洽花蓮租賃公會尋求租屋協助。
申請租金補貼無須設籍 線上即可申請
國土管理署指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是111年度開始推動的政策,目的是照顧一定所得且無自有房屋的租屋族,因此,租金補貼係採按月撥款,與按人數一次性補助的急難賑助不同。租金補貼政策在震災發生前,就已無設籍的限制,112年度起,更推動隨到隨辦,且補貼係溯自申請日開始。
租賃公會提供租屋協助,助儘速尋得安身住所
此外,中央也協請當地租賃及仲介公會提供租屋協助,截至113年4月6日止,提供台北市等14個縣市共計1,037間可供出租房屋物件供受災戶選擇,其中,花蓮縣提供69間房屋,已成功媒合受災戶10戶承租房屋,不管是房屋所權人及原有租客,均提供協助。
申請租金補貼除書面申請外,也可透過線上申請網站(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提出申請,同時,可就近洽花蓮租賃公會(0938578988)提供租屋諮詢。
國土管理署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受災租客所遭遇的困難,因此,籲請受到震災影響的租屋族提出申請,共同攜手度過難關及儘早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