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將在2025年上路,目前不少立委出面表態希望再展延2年,對此,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立法院應堅守國土計畫上路期程,否則可能會讓真正落實遙遙無期,並提出3大訴求,重新分配統籌分配款,讓保留優良農地的縣市有相對的財政誘因;加速公告相關細則,開啟滾動式的修正過程;縣市政府應檢討其短視近利的利益考量,向大眾宣導正確資訊。
為了解決台灣土地因為缺乏通整性規劃造成的使用混亂,《國土計畫法》2016年三讀通過,但2020年《國土計畫法》修法將各縣市國土計畫擬定、審議期限延長1年至2021年,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期限延長2年至2025年,預計將在明年4月30日上路,不過因為很多地方政府反應無法於期限前完成規劃,因此目前再度展延的聲音不斷。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國土計畫期限已經延過,一延再延將使重建國土秩序遙遙無期,如今為同樣的理由,行政院正打算再度修法,將「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期限再延長,如此一延再延,令人擔憂「國土計畫」極有可能胎死腹中,真正的落實可能遙遙無期。
而《國土計畫法》展延的理由除了地方政府無法如期完成規畫外,不少人擔心自己的土地使用受影響,向地方政府抗議反對國土計畫,地方政府因此暫緩應做的劃設與審查工作,並對中央施壓。不過環團認為政府應積極宣導國土計畫不影響既有合法使用。
事實上,在國土計畫的「既有權利保障原則」下,既有的合法使用即便被劃入「國土保育地區」或「農業發展地區」,都不會受到影響。然而,各地方政府卻放任民眾發酵對功能分區劃設結果、未來管制的不滿及焦慮,卻未積極闢謠、宣導,未坦白的告知農民,如此將會失去可獲得的農政資源,以及將可能面臨的高額土地稅金。
且目前最嚴重的問題是農業發展區的劃設困境。地方政府基於財政收入的考量,極力擴大「城鄉發展地區」的範圍,連鎖效應下,各縣市應負擔的宜維護農地,取巧地被劃到了山坡地上;或是以各種名義將都市計畫農業區劃入都市發展儲備用地,而非為都市地區內優良農地,若加計未來發展地區,全台累計仍有接近8萬公頃的農地流失。
因此,《地球公民基金會》提出3大訴求,中央地方齊力推動國土計畫上路。第一點為行政院應針對最根本的各縣市財政收支不均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重新調整財政收支劃分法中的統籌分配款,讓保留優良農地的縣市有相對的財政誘因,確保國家應保留農地的面積和品質。同時,也應整合擁有農地和農民身份所有的補貼和支持方案,讓農民擁有充分的資訊去判斷。
第二點是內政部國土署應加快腳步公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國土計畫使用許可程序辦法」、「使用許可審議規則」⋯⋯等子法,及「部門空間發展策略」的協調整合執行機制,甚至即刻開始推動通盤檢討,針對第一版「國土計畫」的缺失,開啟滾動式的修正過程。
第三點認為縣市政府應檢討其短視近利的利益考量,積極推動國土計畫的空間治理,也面對社會上的各種錯誤國土資訊,向民眾傳達、宣導正確的資訊;內政部國土署也應負擔更多的公眾溝通、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