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延燒,北市衛生局長陳彥元今(28日)表示,日前勒令寶林分店全面停業後,竟發現公司有漏報一間店,為今天才補正,昨天仍有營業,依食品法最高可開罰300萬。

北市府下午臨時新增記者會說明寶林案後續處理情形,由市長蔣萬安主持,副市長林奕華、陳彥元、警察局長張榮興、法務局長連堂凱、社會局長姚淑文出席。

陳彥元表示,針對本次食材粿仔條、河粉,北市持續往上溯源、往下追蹤,相關店先停止營業、暫停,今天會持續將醬料、料理包、配料食材等,都會一併處理調查後,往上追溯來源,看是否有下游廠商持續使用,供給市民朋友。

陳彥元說,昨天清查寶林時,將北市所有相關餐廳作業一律宣告停業,但今天去看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時,發現寶林這家公司,在台北市的店有漏登一家,今天補正,這涉及食安法相關規定,若刻意漏報執業地點是非常嚴重,已請額外漏報的店立刻停業,正在研討依食安法最高可裁處的額度,最高可罰300萬元。

陳彥元指出,漏報的店名為馬來西亞風味蔬食酒館,昨天仍有營業,今天已開始停業,因昨天北市發生寶林公司漏登,至於會裁罰多少錢,將做綜合評估,最高罰300萬元,因本次為重大食安事件造成傷亡,考量這麼大風險,裁罰金額會採取比較嚴格方式進行。

台北市長蔣萬安(右)、副市長林奕華(左)。   圖:張良一/攝

台北市衛生局長陳彥元。   圖:周煊惠 / 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   圖:張良一/攝

台北市政府下午召開寶林茶室疑食物中毒案後續處理情形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