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的追徵案,認定458筆土地為不當黨產,並追徵8.6億元,傳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主席主持中央常務委員會時,發表談話謂「國民黨黨產已經全部都被黨產會沒收,現在手上已經沒有任何黨產,但黨產會最近又透過司法判決,要追徵國民黨8億6千萬元,在此情況下,國民黨未來4年的所有收入,包含政黨補助款,都將全部被沒收,目的就是要讓國民黨活不下去,黨產會還有好幾個案子要不斷追殺國民黨到底。」對此,黨產會表示針對朱立倫言論,為避免誤導人民大眾之視聽認知,鄭重澄清如下:
基於政黨政治並為保障政黨公平競爭,避免侵害政黨之本質及其憲法地位,黨產條例公布日後所合法取得之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確保基於政黨本質所取得之合法財務來源收入,得維繫政黨一般性正常運作,以達黨產條例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之立法目的。
上述規範早已於2017年1月6日由黨產會〈台黨產法字第1060000032號〉委員會令明訂在先。因此,依據該項命令,對於該當於黨產條例第6條第3項,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之政黨不當取得財產的追徵,並不影響競選費用補助款等基於政黨本質所取得之合法財務來源收入。
質言之,中國國民黨之合法財產收入,例如上述解釋令中所述政黨補助款等,均不會成為未來強制執行收歸國有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