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詐領助理費26萬餘元案,遭北檢在前年起訴,偵查時傳出交保費100萬元為前夫、前誠泰銀行少東林致光所出,但林致光今年1月離婚後,聲請退保,林穎孟自籌100萬元保金才免於羈押。有媒體今(14日)報導台北地院裁定書顯示,兩人之間有家暴官司,林穎孟稍早發文證實此事,並指在婚姻關係內,對方有多達38次行為事實紀錄,喊話盼台灣所有受暴者能勇敢打下113,即早離開暴力深淵。

林穎孟引述112年度家護第2033號法庭證據指出,兩造婚姻關係內,相對人共有多達38次行為事實紀錄,其中有3次造成聲請人肢體受傷之紀錄,10次向聲請人沒收家門鑰匙及聲請人名下TOYOTA汽車之車鑰匙之紀錄,2次辱罵聲請人欲外出工作之紀錄,6次酒醉騷擾紀錄,無數次髒話三字經辱罵人身攻擊。且即便兩造分居後,11月15日,相對人仍有多達18則騷擾恐嚇訊息,表示「希望你每天假設你真的在,亞洲路,你每天都睡的很安穩。」等語,更訛稱家暴是屬林穎孟身心狀況不佳才導致林致光施暴之無稽之談,致林穎孟當事人長期不堪負荷、備感生存威脅。

林穎孟證實,家暴官司是今年2月23日她被媒體爆料向法院聲請與「誠泰銀行少東」離婚之真正原因,但當時林致光向媒體隱藏家暴之資訊,藉以扭曲退保事實真相。至今,她已於2023年10月、12月對林致光提出違反保護令、傷害罪、妨礙自由等官司。

林穎孟說,家暴是許多女性在家庭的痛,當事人大多時候不願意對外張揚,因此往往遭加害人將事實扭曲利用,期盼台灣所有受暴者,在遇到此情況時,都能勇敢打下113,即早離開暴力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