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的核心特徵是自由、公平和競爭的選舉。民主國家的選舉只有在自由、公平和競爭的情況下才有正當性,如果選舉出現不自由或是不公平的現象,會讓民主政治蒙上陰影,甚至是出現倒退的現象。
最近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不在籍投票法案,包含開放境外通訊投票的方式來修改選罷法,其中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主張通訊投票的理由是:世界各國英、美、德、法、日、韓、澳等國家,早已採行不在籍投票的制度,全世界計超過100個國家,因此允許現居住國外的公民得在國外行使投票權,以保障公民的政治參與權利以及位處抗中第一線的第一島鏈各國,日本、韓國甚至跟中國有實體衝突的印度及菲律賓,都有不在籍投票制度,美國都不怕了,我們台灣到底要怕什麼?
從擴大公民權利行使的角度來看,國民黨主張的海外投票不只是目前在中國的台商可以通訊投票,住在海外七大洲的中華民國僑胞,只要年滿20歲,在投票日前已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應該都可以行使通訊投票權。海外的僑胞,如果是住在自由民主國家,原則上可以根據自由意志投票的話,對於選舉的公平性不會產生傷害。然而如果是在不自由的地區進行通訊投票時例如在中國舉行的話,將會衍生非常嚴重的選舉公平性問題。
因為中國可以透過賄選收買、施壓脅迫來影響台灣的選舉結果。通訊投票因採取郵寄方式會失去其秘密性,中國可以要求台商投好選票之後拍照存證,讓國台辦人士檢查和核對或是藉由各台商分會,召集該區所有台商集體進行投票圈選,由中國國台辦人員負責監票,確保行使投票權的台商是全數投給中國所屬意的人選。台商迫於無奈或是為了在中國經商順利,只能完全配合中國國台辦的要求,甚至會被要求不能對外洩漏指揮集體投票的消息。
另外,台商郵寄其選票回台灣,必須經由中國郵政系統的運送,在運送的過程中容易被拆封檢查,分門別類把投給中國喜歡的候選人的選票,迅速處理和送達台灣,以利選票計算,同時把投給中國所不喜歡的選票攔截和丟棄,然後說是郵政疏失和讓這些選票完全石沉大海,這兩種行為都會嚴重傷害台灣民主選舉的公平性。規定這種通訊投票的選舉法等於是立法奉送給中國一個可以直接介入台灣民主選舉的大禮或是一把操縱台灣政局的利器。
如果像其它民主國家海外投票的做法,在其駐外大使館設置投開票所,大使館仍是該國領土,因此可以確保投票的公平性和秘密性。但是台灣在中國並沒有大使館或是辦事處,中國也不可能讓台灣在中國各大城市設置投開票所來舉行有主權意義的總統或是立委選舉。縱使中國願意讓台灣的中選會在中國設置投開票所,其也會監控和確保投開票是不是其所屬意的結果。
國民黨立委主張世界其他民主國家或是美國也採取郵寄選票方式,以此讓台灣可以學習模仿的論述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根據美國選舉專家Hans Spakovsky的研究,美國通訊投票出了很多問題:一、郵寄選票被偷走、改變和偽造;二、選民通訊投票過程受到威脅和強制,甚至發生被集體收走支持特定候選人選票的扭曲現象,最終被州政府選舉委員會推翻該項選舉結果;三、2020年美國大選中,郵寄選票送達總額與登記郵寄投票的票數短少了數百萬張。
換言之,不能認為通訊投票可以解決不在籍投票的問題,就天真地認為通訊投票是百利而無一害。如果在台灣,發生郵寄投票最終短少非常多的情況下,可能就會出現選舉不公或是選舉舞弊的聲音,進而引發大規模選舉抗議事件,這些狀況都不是高舉保障公民權利的國民黨立委可以想見或是樂見的。
另外,台灣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台灣是科技大國,現在可以藉由自然人憑證認證等,使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但為何無法用來做數位投票?
電子投票確實可以增加投票和計票的效率,但是所衍生的安全或是被駭的風險也必須加以考量。法國的海外僑民曾經允許對於國會選舉(總統選舉不行)進行電子投票,後來法國也選擇放棄這種投票方式,因為存在極大的安全風險。
台灣民主轉型後的各項選舉雖然採取相當傳統的人工計票方式,但其很少被質疑其公正性和公平性,因為各政黨、媒體都會派人到各投開票所監票和報票,放棄這種大多數候選人和選民可以接受的開放式投票和計票方式,去採取更為先進但卻是高風險的模式,容易被質疑進行電子舞弊或是被駭風險很高的替代方案完全是本末倒置、捨近求遠。
設計不在籍投票制度的目的在於解決因為工作、求學或是戶籍地和居住地不同的國內選民,透過登記和移轉的方式,讓其可以行使其神聖的投票公民權利才是修法重點,而不能貿然採取爭議極大的通訊或電子投票。民進黨立法院總召柯建銘提醒注意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的規定,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亦即,這一條文的「返國」文字,會讓透過修改法律允許海外投票方式最終會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
本文認為,台灣如果開放海外通訊投票和全部採用電子投票方式,放棄台灣原有行之多年且被國外選舉專家肯定傳統投票方式,將會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讓台灣的民主遭受不可承受之重。而我們必須留心的是,究竟是誰想這麼做?以及為何他們想這麼做?
文/蔡榮祥(國立中正大學政治系教授)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主張通訊投票的理由是:世界各國英、美、德、法、日、韓、澳等國家,早已採行不在籍投票的制度。 圖:黃建豪/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