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立法委員參選人馬治薇日前因收受中國資金並透露我國情治人員資料而遭到羈押,桃園地檢署今(1)日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檢調在起訴書指出,馬治薇於112年4月、5月間起,多次前往中國大陸與中共對台工作小組成員見面並收受其資助美金1萬元及5,000元以及洩漏我國情治人員個資,除此之外,檢調也在偵辦的過程中發現,馬治薇為了隱匿金流利用虛擬貨幣作為收受中資管道。而檢調也在起訴書裡批評馬治薇為謀私利,受境外敵對勢力,企圖潛伏國會,破壞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
馬治薇曾是民眾黨員並擔任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原本要代表民眾黨參加本次桃園市立委選舉,但因地方關係複雜,最終未獲提名改以無黨籍方式參選,而民眾黨也在馬治薇遭搜索羈押後開除其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