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法院宣判,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於擔任立委期間,其辦公室主任性侵志工一事,林奕華作為雇主,需連帶賠償123萬!民進黨立委范雲今(1)天在臉書發文籲台北市長蔣萬安不能逃避、卸責,否則我們能信任市政府這樣的領導人,會認真看待市民遇到的性別暴力嗎?
范雲發文指出,這個案子的當事人在事發後,就向她的辦公室求助。因為,她向林奕華申訴,林不僅拒絕見面,也拒絕表達歉意,甚至在法庭上,企圖撇清她跟前主任的關係,對這位受害女志工造成嚴重的二度傷害,因為受害人當時正是對林奕華的支持,才自願去當志工,以致發生被性侵的重創。因此,法院有階段性進度,讓被害人終獲遲來的正義。
范雲指出,林奕華在過程中不斷卸責或袒護她的前辦公室主任,一下子說加害人在事發當時已經離職,一下子說被害人的求償金額太高,都一一被台北高等法院打臉。台北高等法院指出,「林男請辭後繼續擔任林奕華的志工,並於2019年5月繼續穿著印有『林奕華』名字的背心陪同她出席公祭場合,仍擔任林奕華競選團隊成員,並持有服務處鑰匙仍可自由進出。」
范雲請問國民黨籍蔣萬安市長,過去逃避回應同一現場的同黨性騷立委就算了,請問你如何看待自己的副市長如此逃避、卸責發生在自己辦公室的性侵事件?我們能信任市政府這樣的領導人,會認真看待市民遇到的性別暴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