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公費助理待遇20多年來未調整,立法委員黃捷今(23)日提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並在臉書PO出貼文,呼籲所有民代不分藍綠共同支持。

黃捷指出,民意代表助理工作內容已隨時代演變而更多元化,相較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軍公教待遇、基本工資調整,公費助理薪資二十多年來都未調漲,為了活化政治工作,希望各縣市可以依照軍公教待遇調整及物價指數自行調整,不必再修法,同時應編列加班費,讓專業人才願意投身政治工作,進一步提升公共事務討論的品質。

黃捷表示,過去擔任議員之初,就向議會關切過,為何地方助理沒辦法給予加班費的預算編列,並在之後每個會期持續為助理爭取加班費及薪資調整,現在有機會進入立院爭取,一定要馬上提案,也希望接下來有排審的機會。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民進黨立委黃捷。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