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一艘快艇非法越界進入金門限制海域,且在我國海巡人員追緝時逃逸,導致船隻翻覆釀2死,生還的2名船員20日遭遣返回中國。其中,徐姓漁民被問及回家開不開心?他點頭回應「開心」,同時也很感謝許多人的幫忙。不過兩人返還中國後即改口稱遭台灣海巡撞翻「衝一下,把我們頂翻掉。」金門地檢署今(22)天對此發布新聞稿進行5點說明,其中一人稱2船有發生碰撞,另一人則說沒有感覺被推撞,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影。
據中國媒體《玉淵譚天》報導,生還漁民返回中國後,在受訪時回憶:「我們沒想到它衝過來,抵著我們的船,我們也不知道。當天的經過12點多,我們就開出去,到12點50分。就看到保緝(指台灣海巡單位的艦艇)開起來了,就衝著我們的船開起來了。」
金門地檢署說明如下:
一、媒體報導生還之2大陸人民「改口」事件
經查,生還之2大陸人民於海巡署詢問及檢察官訊問過程中,其中一位徐姓男子表示:「陸船於案發時有加速逃逸,兩船有發生碰撞」等語;另一位王姓男子表示:「當時船速很快,沒有感覺船被推撞」等語,檢察官訊問2人時均有全程錄音錄影。海巡隊及本署已對生還之2大陸人民為詳細、完整之調查,該2人均對海巡隊執行程序表示無意見。
二、報載本署證實兩船碰撞事項
有關某媒體報導:「金門地檢:碰撞翻覆」乙事,本署澄清如下:本署並未對媒體就本案意外發生之責任歸屬表示意見,本署發言人及新聞稿均未曾證實雙方船隻是碰撞翻覆。
三、報載本署受「上級指示」事項
有某媒體報導「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稍早表示,該案情細節及責任歸屬部分,上級指示須等結案時才能表示意見」經查,施主任向媒體表示「檢察長」指示,蓋施主任是本署發言人,發言時需經本署機關首長授權,乃屬當然。
四、報載本件遲延報驗事項
有某些質疑者認為本件案發是113年2月14日,為何等到同年月16日第九海巡隊才正式向本署報驗?這是因為,一般向地檢報驗前,司法警察需先對死者家屬製作筆錄,而本案死者家屬在大陸地區,故於案發之113年2月14日海巡隊是先口頭向本署報告,而未於當日即正式報驗,本署並於當日請海巡隊盡速聯絡死者家屬。嗣於同年月16日,本署審酌死者家屬台時間似尚未能確定,故請海巡隊先行報驗。同年月20日複驗後,因死者家屬並未表示對死因無意見,本署將儘速安排解剖遺體以確認死因。
五、報載本署未主動分案事項
部分質疑者認為本署未主動分案調查,但其實本署於113年2月15日(案發次日),即依據媒體報導主動分「他」字案調查(經分案流程後,該他字案卷面之分案日為同年月16日)。
日前中國一艘快艇非法越界進入金門限制海域,且在我國海巡人員追緝時逃逸,導致船隻翻覆釀2死。 圖:海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