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拉斯媒體日前報導,指宏都拉斯在與台灣斷交近11個月後,仍積欠台灣超過4.4億美元(約新台幣139億元)的債務,外交部日前對此回應宏國目前均還款正常,沒有違約。外界關注目前是否有前友邦沒有正常還款或積欠款項?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今(21)日表示,我國與前友邦的貸款都是商業性質的貸款,依據我國銀行告稱,前邦交國積欠銀行的貸款案,目前均依合約正常還本付息,並無新增違約情形。
劉永健說明,我國與前友邦的貸款都是商業性質的貸款,我國銀行業者與他國政府透過簽署貸款合約進行借貸,其內容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並訂有爭端解決機制、訴訟管轄機制等。
劉永健表示,鑑於外交部非合約的簽約主體,外交部未便評論。依據我國銀行告稱,前邦交國積欠銀行的貸款案,目前均依合約正常還本付息,並無新增違約情形,倘未來遇到違約情事,我國銀行也可依商業貸款實務循國際司法進行追償。
劉永健指出,先前確實有積極追償案例,我國銀行先前對已斷交的中非共和國及剛果民主共和國提起國際訴訟,並已在106年4月取得勝訴,銀行正持續透過調查借貸方可扣押資產等方式積極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