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於春節期間在越南富國島丟包292名旅客,於昨(16)日下午被觀光署勒令停業3個月,並於傍晚被品保協會踢出會,除了需賠償受影響旅客,還需補繳135萬保證金,不過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在昨日發表聲明表示,財務困難無法對旅客負起賠償責任。對此,觀光署今(17)日表示,將開罰81萬元,3月4日前保證金仍須補足,否則將撤照,5年內不能再經營旅行社。
年代旅遊昨日傍晚被踢出品保協會後,由於其已非品保會員,依規定甲種旅行社保證金應繳交150萬元,品保會員僅需繳15萬,一旦被踢出品保會員,則須於收到公文15日內,補足剩餘的135萬元,而觀光署也在今日馬上發文,要求業者要在3月4日前繳納保證金,若沒有補足保證金,觀光署將會撤照處理,即便業者提出自行解散申請,觀光署也不會同意,絕對會以撤照辦理,根據規定,遭撤照後,林大鈞5年內不能再擔任旅行社負責人。
對此,自開工至今神隱2天的林大鈞,終於在昨日發出聲明表示,公司因財務困難,無法對旅客負起賠償責任及出團責任,並將聲明送至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不過這態度被觀光署批評,林大鈞先前表現出一副會處理的樣子,如今兩手一攤,甩那麼多爛帳給別人處理,相當不可取。
觀光署事後將針對年代旅遊4大違法事實開罰,包括沒有依約定辦妥入住飯店,沒有依約定辦妥餐食和交通接駁,未取得地接社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文件,同時也查到有6團旅遊團體未與部分旅客或全體旅客簽訂定型化契約,其中有一團也未依規定派遣領隊隨團服務,因此從2月10日起計算共出10團,將開罰81萬元,處分書已經通知年代旅遊。
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在昨日發表聲明表示,財務困難無法對旅客負起賠償責任。 圖:品保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