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自導自演在柬埔寨被綁架及毆打,事後被揭穿,反遭柬埔寨警方逮捕。柬埔寨法院稍早公布判決,晚安小雞與友人阿鬧(本名魯祖顯)涉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另每人罰款400萬柬幣(約新台幣3萬元)。
根據柬埔寨中文媒體《柬中時報》報導,西哈努克省初級法院法官15日裁定,台灣網紅晚安小雞和阿鬧犯有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每人罰款400萬柬幣(约3萬新台幣)。
法院指出,兩人來柬埔寨的目的是為了拍攝人口販賣、凌虐、強姦和人體器官交易的造假影片。
西哈努克省省長郭宗朗強調,兩人犯下嚴重錯誤,根據柬埔寨法律規定,他們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將被移送法辦,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他表示,「這個問題非常嚴重,不能只是口頭批評,如果就這樣原諒兩人,接下來還會有人繼續造假,抹黑柬埔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