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前,台糖安心豚豬肉遭台中市府驗出瘦肉精,引起中央地方說不清的羅生門,國民黨立院黨團已進行連署,希望召開「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專案報告。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5)日搬出憲法駁斥說,憲法明文規定立院開會時間,常會期間並沒有召開臨時會這件事。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早召開輿情回應記者會,面對國民黨要求開臨時會一事,吳思瑤強調,2月20日的開議日,是由國民黨籍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黨團協商共同決定,必須尊重韓院長及各黨簽名下的協商結論,依循正常開議日做到「如期開議,如職監督」。

面對開臨時會報告瘦肉精的要求,吳思瑤搬出憲法要國民黨新任總召及幹部看清楚,憲法第68條對於立院開會時間有明確的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而這即是立法院「常會」的會期,而臨時會是在常會之外的時間,在憲法第69條另有明確規範。

引用憲法的規範,吳思瑤批評國民黨,不要常會、臨時會傻傻分不清楚。她重申,在常會召開期間沒有臨時會這件事。國民黨團目前進行召開臨時會的連署,若遞案之後,她好奇立法院的議事處基於法規、議事規則、憲法規範,能夠受理嗎?

吳思瑤進一步拿出新任立院秘書長周萬來在民國91年的立院院文發表《立法院會期與會議剖析》,文中清楚說明常會及臨時會是什麼,而常會期間就沒有臨時會,請國民黨新任黨鞭們,回去讀懂韓國瑜院長請來的立院活字典的文章,不要連憲法跟立院內規都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