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不滿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媒體人王瑞德、前和平醫院急診主任張裕泰在三立電視台「新台灣加油」節目上評論她有關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期間和平醫院封院相關決策,向3人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共新台幣140萬元。不過,士林地方法院認定,3人消息來源乃經相當合理查證程序,無不法侵害邱淑媞名譽權,判決邱淑媞敗訴

邱淑媞指稱,她於民國110年1月22日針對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院內群聚感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事件,於自己的臉書發表評論,因屢遭網友以台北市和平醫院SARS封院事件洗板,她已於貼文一併貼出澄清的文件資料。王定宇、王瑞德、張裕泰自110年1月25日起於電視節目「新台灣加油」節目發表不實言論對她進行攻擊,足以貶損她的社會評價。

邱淑媞分別向王定宇、張裕泰、王瑞德求償新台幣100萬元、20萬元、20萬元,並要求於3大報刊登澄清啟事。對此,3人主張,邱淑媞身為當年和平醫院封院事件的主管單位,本應受到社會大眾的評論檢視。他們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表達立場和見解,非屬情緒性或人身攻擊性的謾罵言語,是基於善意所做的合理評論。

張裕泰強調,是對自己親身經歷所做的適當評論;王瑞德則說,當時在和平醫院外指揮所屬記者進行全天候採訪工作,親眼目睹和平醫院內醫護人員的困境;王定宇表示,他的言論是基於監察院報告、公共電視製作紀錄片、行政院衛生署函文、證人證詞、各媒體報導、國家人權委員會新聞稿的內容,有相當理由確信其言論為真實。

士林地方法院指出,桃園醫院發生群聚感染疫情令社會大眾聯想起SARS疫情期間和平醫院封院事件,引發輿情討論,3人討論主題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與出自他人窺探隱私、閒論八卦目的而惡意散播不實言論情形有別,消息來源經相當合理查證程序,又未具有明知或重大輕率惡意,言論自由應受最大程度保障,無不法侵害名譽權,判決邱淑媞敗訴,可上訴。

邱淑媞當年在醫院內仍缺乏裝備時身著全副武裝的防護衣、頭罩、氧氣筒進入和平院區開會。   圖:翻攝紀錄片《和平風暴》

邱淑媞指民進黨害死和平醫護挨批。   圖:翻攝自打馬悍將粉絲團臉書

大批網友在邱淑媞臉書貼文下留言。   圖:翻攝自邱淑媞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