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位中國人士去年11月逃到泰國,並於今年1月30日從馬來西亞飛到台灣,他們向媒體表示,將「跳機」尋求台灣政府協助到第三地。不過,3人今(1)日早上遭到遣返回馬來西亞,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下午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這是依照一般國際慣例把他們送回原出發地。但過去中國異議人士陳思明也曾「跳機」,而且在台滯留2個星期,詹志宏也說明其中的差異。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3名中國公民分別是自稱《零八憲章》第一期簽署人田永德及一對母子韋亞妮、黃星星,他們去年逃離中國並到泰國,且於今年1月30日從馬來西亞飛到台灣決定「跳機」,原因是回中國可能會有入獄的風險,因此希望台灣政府同意他們可以停留直到前往第三地(最好是美國),未料3人今天就被遣返回馬來西亞。
但陳思明2023年9月22日在台灣跳機,盼能獲得美國或加拿大的政治庇護,並希望台灣政府不要把他遣送回中國,當時他在台灣滯留了2個星期。詹志宏說,沒有合法的入境程序,各個國家都不會讓其旅客入境,他們都沒有申請合法入境證,去年也並沒有讓陳思明入境,而是在桃園機場待了兩星期,但由於陳思明原本就跟美方有接觸,希望到第三國,最後他希望到台灣,對他的人身安全比較有保障,陸委會跟相關單位確認後採取不同的做法。但這次滯留的3位中國人並沒有事先安排,因此,依一般國際慣例把他們送回原出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