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關於綠地集團強制集資侵害員工合法權益的舉報信》(以下簡稱舉報信)25 日下午在網路傳播,舉報人自稱是 24 名綠地集團中原事業部的前員工,舉報信的末尾留有個人簽名、身分證和手機號碼。
當日晚間,綠地集團方面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於部分離職員工反映的持股相關問題,公司高度重視,將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充分溝通,全力妥善處理。」
該舉報信稱,2019 年 7 月,綠地集團下發《關於實施<綠地集團於部員工「富有計畫」>的通知(滬綠發〔2019〕97號)》,要求全部管理幹部必須購買持有不低於規定金額的員工持股平台的股份。
其中,中階正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及以上幹部,在 2021 年底前,應全部增持至不少於 300 萬股;總監級以上三級管理幹部,應全部增持至不少於 60 萬股。增持資金,可完全自籌,也可依 1∶1 的配資比例,由集團提供融資支援。
依「富有計畫」,24 名檢舉人作為綠地集團三級管理幹部,必須購買不少於 30 萬股,總額合計 948.29 萬元 ( 人民幣,以下同 ),接受配資借款總額合計 908.39 萬元。從而得到的,是員工持股平台上顯示的每人不少於 30 萬股( 3,000 份額),合計 698 萬股( 69,800 份額)。
檢舉信也稱,綠地集團向員工提供借款,以持股平台格林蘭合夥公司的名義向員工發放貸款,讓員工加槓桿參與混改企業的持股。
據報導,員工持股平台每年有 4 次交易機會,上述檢舉人是在 2019 年 10 月以 2.66 元/股的價格購入股份。 2020 年 1 月開始,股票交易價格變成 2.7 元/股,直到 2021 年 7 月的 7 次交易裏,股價一直維持在 2.7 元/股。
然而,2021 年第三季後,當他們滿懷希望能以 2.7 元/股的價格賣出股份拿回投資款時,成交價卻被定在了 1 元/股。
2023年初,綠地集團通知持股員工,可以以 3 元/股的價格減持股份總數的 10%,減持價款分三次支付。但直到 2024 年 1 月 4 日,兌付並沒有順利進行。
針對上述問題,綠地集團方面表示,長期以來,混合所有權、員工持股是綠地重要的體制機制特徵,不僅為綠地發展提供了較強的動力和活力,也帶動了一大批員工分享企業發展紅利、創造美好生活,得到社會各界的正面評價。
近年來,在經濟下行、產業調控等多重因素的疊加影響下,房地產產業步入深度調整週期,資本市場也出現長達三年多的下跌行情。包括綠地集團在內的眾多企業,股價均大幅回檔。在這種大的背景下,綠地集團員工持股的改革實踐,客觀上面臨一些新的情況。
據舉報信所述,綠地集團為了落實「富有計劃」,對於部分遲遲不同意按要求持股的員工,該員工的直接上級、上級的上級,以及負責該項工作落實的財務總監等人被輪番施壓直到依要求持股。
而《關於印發<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製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的通知(國資發改革〔2016〕133號)》規定,實施員工持股應堅持「符合條件的員工自願入股」的原則。
事實上,綠地集團推行員工持股計畫在房企內部並非孤例,部分品牌房企也有類似員工持股或專案跟投制度。在房地產產業發展的黃金時代,以專案跟投、股權激勵等為主的員工激勵制度,在房商內部較為常見。
然而近幾年,隨著房地產銷售成長下滑、企業債務承壓,房企的資金主要用於維持日常營運和償還債務,這也導致部分房商員工當初跟投的資金出現收益率下降甚至虧損狀況。
公開數據顯示,過去幾年,部分頭屋在跟投專案的認購總額已在逐年下跌,相關「激勵規則」也進行調整。
中國綠地集團在馬來西亞的地盤開發。 圖 : 翻攝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