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昨(23)日舉行,多國都提及香港的人權議題,並提出取消《香港國安法》的建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4位特別報告員本週一也發表聲明,要求香港政府釋放黎智英,並撤銷針對他的所有起訴。對此,出席會議的香港官員則稱《香港國安法》讓社會治安穩定得以回復,香港的司法機構也廣受國際認同。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本週二審議中國的人權狀況,多國在會議前已提交問題,質疑香港人權問題。會議中,加拿大首先提及香港,建議中國確保香港執行《國際人權公約》,廢除《香港國安法》,取消針對人們行使權利與自由的案件。此外,關於跨國鎮壓海外人權捍衛者的問題,加拿大也予以關注。

美國也建議,中國應中止對在新疆、西藏、香港及海外人士的騷擾、監視及威脅;廢除「空泛」的《香港國安法》;中止在香港及澳門針對女性、LGBTQI+人士、勞工、移民工的壓迫政策;美國也譴責中國在新疆進行中的「種族滅絕」。

除加拿大及美國外,亦有多國提出跟香港相關,類近而不同程度的建議,包括捷克、丹麥、法國、德國、愛爾蘭、日本、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荷蘭、紐西蘭、瑞士、瑞典、英國、澳洲、奧地利及比利時。

法國建議中國保障網路上及香港的言論自由;瑞士建議,確保《香港國安法》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的要求,而非要求廢除。

擔任中國代表團副團長的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會議開始時表示,「隨著《香港國安法》貫徹落實及選舉制度臻於完善,在動亂中惶恐度日已成為過去,社會治安的穩定得以回復,香港重回正軌」,在國家《憲法》、《基本法》以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的保證下,香港市民可以繼續享有合法權利和自由。

他也指稱,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實施普通法制度,司法權也獨立行使,香港的司法機構廣受國際認同。

不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4位特別報告員在星期一也發表聲明,提到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過去幾年的刑事訴訟,似乎與他批評中國政府和支持香港特區民主直接相關,他們要求香港政府立刻釋放黎智英,並撤銷針對他的所有起訴。

這些專家說明,「我們對黎智英的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以及他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的多重嚴重侵犯感到震驚,包括他被拒與他自己選擇的律師會面,以及由政府親自挑選法官」、「我們在《國安法》頒布之前就表達了我們的擔憂,並將繼續這樣做,因為我們認為它不符合國際法律義務」。

根據路透社報導指出,在一月初中國曾遊說非西方國家在會議中讚揚他們的人權記錄,此外,更提出具體發言要點,包括讚揚中國在婦女權利和殘疾問題上的記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非洲外交官證實,已收到在會議上對中國表達支持的請求,且自己晦暗要求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