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假期將至,新北市計程車與台北市、基隆同步實施春節加成運價,自2月5日0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共計十天。加成的30元已計入計價表,一律依跳表金額收費。

新北市、台北市、基隆計程車2月5日至2月14日為春節期間加成收費,加收的30元以及夜間(23:00-06:00)加成的20元都已記入跳表,一律按跳表計費,不再額外收加成費用。另外,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交通局也提醒民眾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司機要求另外加收費用之情形,可依乘車證明上的車號、時間及行車距離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申訴。

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