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銀國際今(12)日宣布,將代表網銀國際及其他智冠公司股東,向智冠公司及其董事會成員,包括王俊博、張宏源、施明豪、徐守德、林軒竹、潘明燦等人,於商業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而初步索賠金額,為新台幣1.12億元。
網銀指出,智冠公司及其董事會成員:王俊博、張宏源、施明豪、徐守德、林軒竹、潘明燦等人,於2023/12/21利用智冠公司董事會,以不法手段,意圖將智冠公司股東之股權稀釋進行股份交換,並用低於合理價格圖利特定人,讓智冠公司之股東權益嚴重損害。
網銀表示,智冠公司於說明書內載名「由於榮剛材料EV/Sales及P/B之價值乘數與盈餘相關價值乘數計算之結果差異較大,考量正常獲利企業之價值驅動因子為盈餘相關之價值乘數,因此本意見書排除採用EV/Sales及P/B所推算之股權理論價值」之理由,讓原本4項平均估值的41.37,刻意避開V/Sales及P/B等估值方法後,讓榮剛價值取巧高估了51%到62.48。
因此,網銀強調,將正式以網銀國際名義(含其他智冠公司股東委託),對智冠公司以及王俊博、張宏源、施明豪、徐守德、林軒竹、潘明燦等人,向商業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初步共求償新台幣112,750,600元。
網銀說明,而對於此種假股份交換之名,行圖利特定人、罔顧股東權益的行逕,網銀將與智冠股東將會堅定的採取各種法律途徑,捍衛權益。另外針對智冠公司及管理人員不斷製造錯假訊息,以及其他違法行為,網銀表示將會持續慎重評估與應對,絕不寬貸。
繼小股東日前提告後,網銀今宣布將代表網銀國際及其他智冠公司股東,對智冠及其董事會成員提告。(資料照片) 圖:蔡幸秀/攝(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