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即將到來,除了整理居家環境外,家中藥品也需要整理,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公開藥品正確儲存及丟棄3撇步,包含:「詳閱標示,正確保存」、「廢棄藥品,斷捨離」、「藥品丟棄,妥善處理」,民眾整理藥品應遵守正確保存及處理廢棄藥物。

食藥署提出的3撇步分別如下:

撇步一:詳閱標示,正確保存

1.應按照藥品說明書(仿單)或藥袋上的指示儲存,一般藥品通常存放於室溫下即可,且應避免放置於陽光直射或濕熱環境。此外,除非有標示需冷藏的藥品,切勿隨意冷藏藥品,以免讓藥品受潮。
2.開封瓶裝藥品建議註記開封時間,並保留藥品包裝及仿單(說明書),且每次使用完畢應確實密封。
3.藥品應存放於兒童不易取得的地方,以免被兒童誤食。

撇步二:廢棄藥品,斷捨離

1.治療療程已結束卻未服用完畢的藥品:民眾應依照醫囑服用藥品,若有未服用完畢的剩餘藥品,建議予以丟棄。
2. 已過期、變質的指示藥品:家中可能會常備存放常用的指示藥品或成藥,例如腸胃藥、綜合感冒藥,若發現有過期、變質(變色、粉碎或潮解),應予以丟棄。
3.開封已久的藥品:藥品包裝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指未開封的情況,藥品開封後,例如瓶裝口服藥品或外用藥膏開封超過半年、眼藥水(膏)或藥水開封超過1個月、或是無法確認何時開封,建議予以丟棄。

撇步三:藥品丟棄,妥善處理

1.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拿回醫療機構或藥局回收。
2.一般藥品: 可以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如果是藥水,切勿倒入馬桶或水槽中,一般藥品應以下步驟來進行處理:

(1)放: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
(2)倒: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
(3)丟:將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後,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

食藥署最後提醒,民眾就診時醫師開立的藥品,應遵照醫囑及藥袋標示按時服用,切勿囤積藥品。民眾若有藥品使用、保存、丟棄及購買常備藥品等相關問題,都可至藥局向藥師諮詢,確保藥品的品質、安全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