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由遠通電收負責營運,而近日該合約將屆滿,因此下一步動向受到矚目,現在遠通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出新的投資計畫書正在審核中,若順利通過完成議約,遠通有望於今年中簽署並取得10或15年的新約,將成為台灣第一個大型BOT案合約期滿重新完成議約的首例。

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簽訂20年ETC合約,2025年12月21日到期,約滿後國道電子收費將會再委外營運,而根據目前的合約規定,遠通電收具有優先議約權,也於這個月向高公局提交投資計畫書,對此,高公局表示,目前遠通的投資計畫書正在審核中,原則上投資計畫書會多給一些意見,就看遠通接不接受,接受的話就會進到議約階段,若順利,今年中會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而對於新合約的調整也備受矚目,由於近年重機騎士積極爭取重機上國道,所以高公局與遠通電收議約中也將要求納入高速公路對大型重機車牌辨識的收費建置,並將重機納入照相扣款項目,對此,高公局也解釋,不管是新車種或新路段,原契約就有照相扣款機制了,但因為目前國內對重機上國道的問題未取得共識,而大型重機爭取的橫向國道本來就沒有收費,所以問題不大。

另外,新合約會希望遠通能持續精進,思考有什麼更好的服務符合社會最大公益,議約營運期雙方仍在談,但不可能超過原契約18年4個月,若順利簽屬,將成為台灣第一個大型BOT案合約期滿重新完成議約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