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第一選區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馬治薇,遭檢舉去年赴大陸福建廈門,疑似接受對岸資助參選,桃園地檢署昨日通知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馬治薇涉犯反滲透法,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今(5)日清晨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高健祐日前接獲檢舉,指桃園市第一選區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馬治薇,去年上半年曾赴大陸福建廈門,最後自北京返台,期間約5、6天,由於馬與統派人馬來往密切,遭疑接受對岸陸資參選。

檢查官昨日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4處所,並通知馬治薇、共犯及證人共8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馬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之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行為罪嫌,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清晨5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