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日公布北部及中部傳統市場「有機蔬菜」農藥殘留檢驗報告,檢測結果農藥殘留超標比率高達1/3,農糧署今(4)日表示,經主管單位查處,該違規事證屬實,所以 按「違反有機農業促進法」規定,處分相關業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
農糧署表示,有機農產品對健康安全飲食與生態環境皆有正面影響,有機農產品標章為綠色正圓形,圖樣內有「TAIWAN ORGANIC」、「有機農產品」等字樣。未按規定標示者需於期限內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含有禁用物質,未經驗證合格以有機名義販賣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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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販售的有機農產品應明確標示品名、原料名稱、農產品經營者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原產地、驗證機構名稱以及驗證證書字號等事項,消費者可以藉由該標章輕鬆辨認有機農產品。至於散裝販售的有機農產品,應於陳列販賣處以告示牌展示品名、原產地(國)、驗證證書影本或進口有機農產品同意文件影本。該署為協助消費者辨識合格有機農產品,已建置台灣有機農業資訊網 (https://epv.afa.gov.tw/),消費者可依此查詢相關驗證狀態資訊。
農糧署強調,對於市售流通的有機農產品,中央及地方政府合作分工,嚴密查驗把關。112年查驗有機農產品品質及標示達5,500件以上,合格率99%,足見有機農產品安全的保障,本(113)年度將持續查驗,確保消費者權益,維持有機農產品市場秩序,守護家人及地球的健康。
選購有機食材,認明有機農產品標章。 圖:農糧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