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集團第三代、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在去年12月29日更新財產申報內容,新增兒子的2筆存款共約16萬8169元,但仍未申報具貴族身分的55歲比利時律師丈夫財產資訊,兩人今年9月補辦婚禮時,比利時王后也到場祝賀;吳欣盈辦公室表示,涉及層面甚廣,仍在努力溝通。

中央選舉委員會在民國112年12月5日公告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吳欣盈因未申報比利時籍配偶財產,引起各界關注。據中選會候選人財產申報網站公告,吳欣盈在112年12月29日已更新財產申報內容,新增2筆兒子在新光銀行的活期存款與外幣存款,共約新台幣16萬8169元,但仍未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

對於12月29日交件更新財產申報,仍未新增配偶財產,吳欣盈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林子宇受訪時聲稱,每天都有找法務與會計人員確認,由於吳欣盈的配偶為外國人,涉及雙方外交與法律層面甚廣,且因前陣子國外有長假期,許多機關處於休假狀態,競選辦公室仍在努力溝通。

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3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之候選人應準用本法之規定,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申報財產。」以及同法第5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前項財產,應一併申報。」有申報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