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進28日赴監察院前抗議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黃國昌「背棄太陽花學運精神」,期間並丟躑太陽花以示抗議,遭網紅館長陳之漢恐嚇「再丟東西就擊死」。對此,台灣基進黨主席今(29)日前往北檢提告陳之漢恐嚇,他強調,身為黨主席本應「以文明的方式對抗野蠻的威脅」。

「館長」陳之漢不滿,嗆聲基進1月12日凱道「海景第一排」見,還「恐嚇」基進如果膽敢丟東西,不必等他下台理論,旁邊的人早就會把基進「擊死」(台語)。

針對健身業者陳之漢在昨晚直播中,以「X你娘」「什麼東西都飛過來砸到你」等言語恐嚇及公然侮辱台灣基進成員。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今(29)日至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王興煥表示,陳之漢出言恐嚇,威脅台灣基進全體成員的人身安全,身為黨主席本應「以文明的方式對抗野蠻的威脅」。

王興煥指出,昨日台灣基進抗議黃國昌有其理由,原因在於黃國昌如今甘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走狗的「三無恥」,包括「收割太陽花反服貿運動,卻投靠要重啟服貿的柯文哲」、「收割太陽花台獨運動,卻投靠中國協力者柯文哲」、「追打賴清德土地,卻因求官心切而對柯文哲農地違法視而不見」。

他進一步批評,黃國昌是「士大夫之無恥」,陳之漢卻奉黃國昌為良心偶像,完全是被羞辱而不自知。他認為,凡有知識分子風骨者,不論藍綠,都不屑黃國昌這種背棄中心思想、毫無理念原則的無恥小人。

王興煥諷刺地說,黃國昌只需以法學博士背景,對陳之漢這種以憤世忌俗為表象的自卑之人紆尊降貴,就足以使腦袋只長肌肉的陳之漢感激涕零。殊不知,黃國昌的自戀,豈會真心尊重百工百業?王強調,台灣基進憐憫被黃國昌作為操弄工具,同時因濫訴吳欣岱而被法院認證為「可受公評之黑道」的陳之漢。然而,文明秩序需要維護,所以台灣基進將以《刑法》305條提告,捍衛民主法治國的基本,挽救被政客操弄於歧途的陳之漢。

王興煥指出,​​根據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而在主觀上可能被評價為具有「不確定故意」的恐嚇意圖,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