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YouTuber「小玉」(朱玉宸)在2021年時涉嫌利用AI技術,販賣女星、網紅的換臉A片,牟利超過1000萬元。法院一審判小玉要賠其中12名被害人共860萬元,以及5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今(28)日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小玉5年須入獄,另判1年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小玉在2021年時,與助理莊炘睿利用AI換臉技術,合成119名受害者的臉,製作A片並從中牟利新台幣高達1338萬元。檢方依妨害風化、個資法、加重誹謗等罪將兩人起訴。根據一審判決書,兩人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且必須賠其中12名被害人共860萬元精神慰撫金。二審時,小玉提到一審已經判得蠻重的了,且已跟17名受害者達成和解,自己也有在反省,希望從輕判刑。
檢方認為原審量刑過輕,無法達到警惕效果,提起上訴,建請法院每罪宣告刑至少要7個月,讓小玉跟莊炘睿不能易科罰金、入獄反省。今日上午高等法院做出宣判,撤銷朱玉宸以及同案被告莊炘睿的原判決,改判朱玉宸應入獄5年,不得易科罰金,其餘犯行判1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0萬元。莊炘睿也加重,改判4年8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162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