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總統大選進入倒數計時,各組候選人可謂「分秒必爭」。由《民視》負責轉播的首場公辦電視總統政見發表會,傳出在「民視快新聞YouTube直播」中,無端消失44秒,引發民眾黨大動作批評,還召開國際記者會提出抗議;另外,有支持者抱怨《三立電視》僅完整轉播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談話,至於侯、柯論述時則被廣告或其他節目片頭干擾截斷,侯辦對此要求NCC負起監督責任。對於這些爭議,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天(22日)發表看法,指中選會製播「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有一定的規範,不是所有的平台都在範圍內;至於對各侯選人的明顯差別待遇,必須援用其他法條檢舉開罰。

黃暐瀚首先引用法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5條第1項「總統、副總統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候選人發表政見,同一組候選人每次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受指定之電視台,不得拒絕;其實施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說明中選會承辦選務,找電視台轉播「政見會」,只能找「無線電視台」,不會找「有線電視」或「地方系統台」;理由是要兼顧「普遍性」、「全國性」、「取得性」。要讓選民「無償」接觸到候選人的政見訊息,所以只會找「全國性無線電視」轉播,不會找需要每月付費的「有線電視台」(如三立、東森、TVBS、年代、壹電視、鏡電視等)。

黃暐瀚以媒體工作經驗指出,負責轉播的電視台,提供訊號給各家電視台「使用」,但肩負全程轉播,不插廣告,不斷訊號,公平露出責任的,只有上述的轉播單位,也就是說,取得「訊號」的各有線電視台,可以同步轉播,但沒有限制進廣告,或是配合政論節目,邊看邊談。至於網路時代,大家習慣用網路觀看影片,但根據選罷法規定,轉播單位是「全國無線電視台」,不是「YT頻道」;這也就是中選會回答「無線電視台與中選會官網影音頻道皆依法完整轉播總統候選人政見發表會」的原因,中選會在乎「完整播出」的,只有民視電視台,不是民視網路YT。至於民視YT「消失的44秒」,民視的解釋是「YT訊號LAG」,因為同步傳遞臉書的部份是完整的。

至於引發熱議的「電視台亂進廣告,亂切、亂插播,都不能管嗎?」黃暐瀚直言:「可以管!」只是應該引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6條第1項「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供罷免案提議人或被罷免人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案之宣傳,並應為公正、公平之對待」。認為媒體在對於各組參選人,若有明顯不公的情事發生時,可以向中選會檢舉,若確認成案,中選會可裁罰最高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