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台貿易壁壘調查結果出爐後,今(21)日再出招,宣布中止12個《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FCA)產品關稅減讓,重申「希望台灣地區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對此,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回應,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今日宣布對EFCA部分石化產品中止關稅減讓,均不符國際規範。楊珍妮強調,中國片面對我中止部分石化產品關稅減讓,目前對台灣的衝擊應在風險可管理,損害可控制的範圍。
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今天公布關於中止EFC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的公告指出,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
該公告提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和程序決定,中止部分產品關稅減讓,並「希望台灣地區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自2024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附件所列包含:丙烯、丁二烯、異戊二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混合二甲苯異構體、十二烷基苯、氯仿(三氯甲烷)、氯乙烯、初級形狀的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膠)、其他初級形狀的烯烴聚合物共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EFCA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經貿辦強調,據我方評估,中國片面對我中止部分石化產品關稅減讓,目前對台灣的衝擊應在風險可管理,損害可控制的範圍。行政院已就該案之風險及損害,指示各主管單位繼續做好萬全準備,請各部會與業者持續溝通,必要時,對業者要有快速的輔導機制,並協助業者持續分散市場風險、健全產業體質,勿過度依賴單一市場。
我方重申,兩岸同屬WTO會員,相關貿易問題均可依WTO機制與相關規範有效處理,中方應停止片面政治操弄。若中方有誠意,雙方隨時可依循WTO機制啟動協商,共同面對解決貿易的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