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林姓市民代表、邱姓前市民代表涉嫌在今年10月間招攬他人赴中國旅遊,檢警調懷疑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嫌送辦並聲押,嘉義地院今天(17日)認定2人罪證不足,裁定駁回。
有民眾檢舉,林姓市代、邱姓前市代涉嫌以文化交流表演名義,邀請多名嘉義縣鄉親於10月間前往浙江溫州地區旅遊,行程6天5夜,團費僅要新台幣1萬餘元。檢方15日指揮警調帶回邱姓前市代到案說明,16日再指揮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兵分多路搜索,約談近20名前往中國旅遊的民眾到案,也帶回負責招攬的林姓市代,全案朝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偵辦。地檢署複訊後以林、邱2人有串證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餘參與中國旅遊民眾均被請回。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林、邱2人均否認犯行,訊問相關團員均無提及有中國官方或具有官方色彩的人出現在現場,也無證據顯示有中國官方或官方色彩的人提及關於政治、選舉事情,或者要求、指示支持特定政治人物的相關內容。嘉義地院指出,參與旅團人員表示有繳交費用夠買旅程及保險,檢方未實證一般行程正常團費、或指控中國方面資助實證,交叉訊問也未沒有要求參團人員一定投票權的行使或不行使的證據,因此難以認為有羈押原因,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