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接連有退役、現役軍人遭中共吸收,在台組織共諜網,桃園地檢署偵辦時任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涉嫌被吸收為共諜,為中國情報單位在台發展組織,3度邀約我國軍現役軍官前往越南旅遊、計畫由中國情報單位接觸吸收,被接觸軍官均回絕,桃檢依貪污、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沒收不法所得62萬多元,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53歲的孔繁嘉自稱孔子第74代傳人,曾官拜軍聞社編輯採訪組中校副主任,2012年8月退伍。檢調查出孔繁嘉是由已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15年的金門縣安全旅行社負責人邵維強吸收,在軍中協助發展共諜組織,前後收受美金1萬1700元(約新台幣36萬8千元)及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6萬3千元)。
檢方起訴指出,此案源於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於去年2月破獲邵維強自2002年起協助中國在台發展情報組織,孔繁嘉先被吸收,滲透軍中發展組織,也於2019年吸收陸軍第8軍團指揮部作戰處少校副處長向德恩。邵維強今年5月由金門地院判處15年徒刑,向德恩已於今年2月經高雄地院判處7年6月徒刑。
孔繁嘉涉嫌共諜案部分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李韋誠指揮調查局國安站偵辦,經長期縝密蒐證,發動數波搜索,查悉孔繁嘉自2006年起,被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的邵維強以金錢利誘拉入,協助邵維強發展組織,雙方曾在菲律賓、新加坡等地會面交錢,並以「產品」當接觸吸收同袍的暗語。
孔繁嘉以其時任現役軍人機會,接觸我國現役、退役軍官,以提供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幌子,企圖誘使出國,提供中國情報單位接觸、吸收,所幸經由孔接觸的軍官均未應允或因故未成行,使其發展組織未能得逞,且經檢方及調查局辦案團隊即時查獲,以免國家安全破口。
檢調調查發現,孔繁嘉利用擔任軍職期間,接觸時任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陳姓少校預算官、軍聞社王姓上校社長、退伍改當議員助理的王姓政戰學校同學等人,以免費招待境外旅遊,欲誘使同袍出國與中共軍情人員接觸。但孔繁嘉接觸的3人分別因保防意識強烈、業務繁重無法出國、武漢肺炎疫情爆發等原因都沒有成行,事後有人起疑向國防部檢舉,全案曝光。
檢方認定,孔繁嘉被境外敵對勢力吸收,收受賄賂,為中國情報單位發展組織達10餘年,其行為亦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置國家安全於難以預料的危險狀態;孔繁嘉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雖符合減刑之要件,但危害國安之行為仍不宜輕縱,桃檢依涉案犯國家安全法第五條之為中國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罪提起公訴,仍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
曾任媒體金門駐地記者的邵維強替中共發展共諜組識,吸收國軍將士成為共諜。 圖:翻攝邵維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