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因涉入潛艦國造洩密風波挨批是「台灣之恥」,如今又被爆南投埔里住處是蓋在國有農地上的違建,儘管她6日強調合法承租、是被抹黑,但南投縣府當天下午就認定違建,將發給違規人拆除通知書,要求自行拆除,不拆就由縣府依規定拆除。民進黨立委參選人蔡銘軒解釋相關土地使用規定並質問,馬文君的回應顯然避重就輕,50坪每月租金只要500塊,南投縣一般民眾租得到這種行情嗎?
鏡週刊6日報導提到,馬文君在南投縣埔里住處的豪華莊園,是興建在國有農地上的違建,建築跟圍牆等設施並無建照、雜項執照。占地約70餘坪,存在時間超過30年,是在馬文君父親馬榮吉省議員任內興建,馬榮吉過世後,馬文君繼續居住至今。 地方人士告訴《鏡週刊》,那是不折不扣的違建農舍。馬文君則宣稱,土地合法承租,建築也是符合國產署「82721條款」,是存在超過30年的既有建物及環境。
馬文君聲稱,該棟建築是民國82年7月21日前的既有建築物,已依《國產法》申請基地承租租令契約書在案,一直都有繳納租金,至今已30餘年;該地是都市計畫內的農業區非耕地,建築物占地為40坪,大部分土地種植樹木及農作物,建築物為木造房屋,未重建跟擴建,30多年來未曾變動,價值已不足10萬元,連房屋稅都不用繳。對此,蔡銘軒質疑,馬文君的回應顯然避重就輕,要提醒大家這塊土地位於都市計畫區農業區,不管是租用或佔用,都要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管制。
蔡銘軒指出,82721條款修法精神是排除善意佔用人的歷史問題,馬家並不符合,而且國有土地於民國82年7月21日前已有被占用事實,而依國有財產法規定租予建物所有人,該等違章建築戶,即便已取得基地承租權,僅表示其使用基地之行為已建立合法關係,但不改其原屬無權占有及地上物為違章建築之事實。公有土地上之舊違章建築戶,縱使取得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核發之先占後租證明文件者,仍比照無權占有之違章建築戶,從空拍圖看來這幾十年間有不斷增改建的痕跡也是違法。
蔡銘軒續指,正對面學校公告現值15900元/m2,是馬文君這筆土地的四倍半,正隔壁面積比較小的農地開價也要每坪12萬,700多坪的豪華莊園推估實際身價近億,是否馬文君立委為了少繳租金及稅金,才刻意的利用職權把土地公告現值壓低?使得每坪每月租金不到10塊錢,不到一個銅板價。住在50坪的房子,每月租金只要500塊,南投縣一般民眾租得到這種行情嗎?同樣是錢,馬文君的錢就是比一般民眾大?馬文君要不要為民服務,報一下哪邊還能租?這不是特權什麼是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