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南市第3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今年3月因助理費涉嫌偽造文書案遭宣告緩刑,依選罷法26條第9款規定,恐因參選資格不符無法參選。她今(5)日舉行記者會,強調「勇者無懼、永不放棄、下架貪腐、絶不中止。」並委託律師向南檢提出不緩刑聲請。

台南市選委會表示,中選會及所屬選委會刻正進行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作業,就審議程序中之案件,都會依法審查及審議,不做其他評論或回應,將於15日前開委員會議審定立委選舉候選人名單。

台南地檢署則指出,會依法律規定妥適處理,過去並沒有拋棄緩刑改易科罰金的前例。不過,法律上有明文規定,依刑法75條及75-1規定撤銷緩刑條件,另刑訴476條則規定撤銷緩刑,須由法院裁定。

王家貞今天在立委陳以信、立委候選人姚正玉及李政儒律師陪同下舉行記者會。王家貞說,日前從有效管道得知其立委參選資格可能被倉促修的惡法剝奪,竭盡所能的四處奔走請益專家尋求解決的辦法可繼續參選,不讓愛謢支持她的鄉親選民失望難過,她一定會傾全力極努力的陪伴鄉親,護住正義、守住人權。

王家貞並提出6點聲明:

  • 家貞沒有貪污沒有A錢,此事已經司法確認。
  • 所以會有案,是因為家貞長期關照弱勢,為讓兩位卡奴朋友能簡單溫飽養家活口,採取了便宜行事的做法發給薪資,後因有助理彼此不合,離職後挾怨報復,長達數年利用網路誣衊,而給予有心人可乘之機,家貞也以提告的方式獲致此前助理公開登報道歉,並賠償象徵性數字給台南市憂鬱症關懷協會。
  • 家貞多次表示公職人員助理費法條是最能黨同伐異、漏洞百出、早已不合時宜的惡法,立院諸公卻明知惡法數十年不修?好做為整肅異己的工具?
  • 今年六月,行政院提案,立法院修改選罷法,將所有正在緩刑的人都剝奪參選資格,將選罷法凌駕於憲法之上,由於大家專注於黑金暴力等議題,此違憲剝奪公民参政權,與國家大法憲法牴觸的26條第9款何以通過,大立委們是不知道此法條明顯違憲,還是知道卻競相民粹視而不見?
  • 六月倉促修法其時間更為可議,明顯針對此次總統立委大選,是刻意為擋誰而修?還是為保送誰而修?修到緩刑微罪等同於褫奪公權重罪,剝奪人民最重要憲法保障的公民参政權。
  • 家貞不會推卸責任,不會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但是因為家貞不察,而導致發現此公然侵犯人權之違憲條款,家貞不論為己或為台灣公民,都無法妥協此惡法造成的傷害。

王家貞並強調,惡法亦法,她可能成為第一位違憲惡法的受害者,但,逆風前行,孤勇者無懼,她將竭盡全力與此違憲惡法拼搏,以護住爭取為鄉親服務的参政權,進入立法院修惡法、護公義。

立委陳以信則沉痛表示,對於如此正義、清廉的王家貞被這樣不合理的對待,甚至影響到了參選的資格,實在感到備受委屈。他提出三點說明,呼籲台南鄉親朋友要相信,支持向來正直公正的王家貞:

  • 司法儘速通過王家貞拋棄緩刑判決,改以易科罰金的刑責。
  • 對於4、5月就決定參選的王家貞,無法預料中選會會在6月份修法,導致其參政權受到影響,符合並沒有期待的可能性的因素,故應從優從寛因其後法條修正,而懲罰前罪的處分。
  • 在行政權上進行假處分,讓其可繼續參選。

台南市議會民進黨團成員蔡筱薇、李宗翰、林依婷、周嘉韋針對國民黨籍議員王家貞因偽造文書遭處緩刑期間恐遭判定參選立委資格不符一事,則質疑國民黨從徵召到登記,居然沒有任何人發現王的參選資格問題,質疑是不是把立委選舉當作兒戲?是不是對台南市民的輕蔑?

蔡筱薇並指出,翻開立法院今年5月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時的公報紀錄,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同樣也是主張緩刑期間不得參選,並且有28名國民黨籍立委投下贊成票,如今國民黨卻不敢讓王家貞知道修法過程的真相,導致王四處高喊此法是惡法,是對黨內同志的不仁不義。

林依婷進說,從這一次修法歷程來看,朝野對於排黑條款得一見有共識。參選民意代表必須用更嚴格的標準來審視,王家貞因為偽造文書罪的緩刑期間而不能參選,這是法條中明確指出的狀況,王家自己參選時不做功課,如今又高喊被迫害,豈有「認罪者大喊自己無辜」的道理。

台南市議會民進黨團成員蔡筱薇、李宗翰、林依婷、周嘉韋針對國民黨籍議員王家貞因偽造文書遭處緩刑期間恐遭判定參選立委資格不符一事,則質疑國民黨從徵召到登記,居然沒有任何人發現王的參選資格問題,質疑是不是把立委選舉當作兒戲?是不是對台南市民的輕蔑?   圖:黃博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