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可否在任期中接受政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簡單的答案是「可以」,只要辭掉公視董事即可。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公視新聞自律委員的成員羅世宏今(30)天稍早在臉書發文表示,期待徐瑞希董事勿因一己私利考量或意氣用事(請辭不丟臉,不辭才丟臉),陷公視基金會於不義,讓公視基金會落入違反《公視法》及《公視捐助章程》相關規定的窘境。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公視董事會於徐瑞希一案萬不可以「和稀泥」,必須堅守公視超越黨派的獨立性與公共性。
羅世宏在文中指出,徐瑞希今天終於公開聲明,不只堅持不辭,而且還厚顏硬拗自己沒違法不必辭云云。被提名為特定政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到底算不算違反公視法明確禁止的「參與政黨活動」?羅世宏說,簡單的答案是「當然算呀!」
公視每一位董監事都有資格、而且有可能被政黨徵詢提名為政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意願。如果公視董事在特定政黨徵詢時選擇拒絕,自可續任公視董監事,這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他/她個人願意接受,其參選權利自應受到尊重。不過,願意接受特定政黨提名,即已構成「參與政黨活動」,不因當事人是否已加入特定政黨,或是否實際參與競/助選活動而有任何差別。既然已被特定政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成為政黨向選民爭取「政黨票」的號召,當事人本應立刻請辭公視董事,「理至易明,萬無模糊空間」。
羅世宏期待徐瑞希勿因一己私利考量或意氣用事(請辭不丟臉,不辭才丟臉),陷公視基金會於不義,讓公視基金會落入違反《公視法》及《公視捐助章程》相關規定的窘境。否則,全民豈會樂見他/她們一邊擔任特定政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另一方面又同時「治理」理應超越黨派、維持獨立性與公共性的公視?如果可以一方面接受政黨提名為立委候選人,另一方面又無需辭公視董監事,未來公視董事會不就可能被政黨立委候選人塞爆?!
羅世宏認為,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公視董事會於徐瑞希一案萬不可以「和稀泥」,必須堅守公視超越黨派的獨立性與公共性。公視屬於全體國民,「身為台灣公民、公視粉絲、傳播學者,也是公視新聞自律委員的我,針對公視董事徐瑞希於任期中接受特定政黨提名為立委候選人一事,我反對,我不答應,我無法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