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大武山下400公頃農地傳出將作為光電案場且已準備送件,若成功就會是全台最大的農地光電案,不過農業部否認表示,該農地受到農地農用之限制,不可能說變更就變更,而經濟部也打臉指出,並未收到申請案件。
有網路媒體爆出,台灣農林公司旗下的屏東老埤農場,預計將 400 公頃改成農地種電,目前已準備送件,此案若闖關成功,將成台灣最大農地光電案場。對此,農業部於21日嚴肅表示,201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對於近80萬公頃的耕地,除開放自然人可以自由買賣外,也僅限農企業法人經營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類目符合ㄧ定標準者,才可以承受耕地。
而農林公司擬變更使用面積高達400公頃,但這種變更規模即屬中央區委會審議同意權,涉及環境生態議題,被考量和檢核的事及價值非常多,還必須進行在地溝通,不可能說變更就變更。
面對於這起案件,經濟部今日重申,類似的案件如果有規劃,依程序也要得到地方政府及農業部同意,才能審查籌設事宜。相關的光電開發案件,依規定要取得地方政府及農業部等主管機關同意文件,經濟部也會在尊重地方政府及在地居民等意見下審慎把關,目前經濟部並未收到申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