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徐姓女教師性侵班上小六男童,次數高達 9 次甚產 1 子,重判 17 年 6 個月;而過往也遭起底,在桃園市、新北市超過 8 所學校任職過。不過,判刑尚未定讞,全案仍可上訴,女老師目前未入獄服刑。對此,社會局透露女老師現況。

判決書指出,徐姓女教師在 2020 年 2 月份時任職桃園某國小五、六年級班導師。同年 2 月 25 日起,利用課堂間、午休時間在休息室、廁所等地侵犯男童,要他脫下褲子,男童內心抗拒但不敢表達,而被性侵、口交前後共多達 9 次。徐女在同年 5 月懷孕產下 1 子,經法院鑑定孩子生父是受侵犯的男童。

當時男童對於性認知並不成熟,直到最後一次被性侵,已經認為老師是「老婆、女朋友」。直到上國中後,男童父親發現異常報警,全案才曝光,女教師遭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桃園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滿 14 歲之男子、 7 個對未滿 14 歲之男子為性交 2 罪,合併判處徐女 17 年 6 個月之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案發後徐女即刻被該學校停職,並由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介入調查,確認徐女違反了教師專業倫理並涉嫌性騷擾行為,給予終身不得任聘之最嚴厲處分。同時,徐女已被學校依據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款的規定解聘,列入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中,防止徐女再次到其他學校任職。

因判決尚未定讞,女教師還未入獄服刑,現況遭桃園市社會局指出,女教師目前與家人、小孩同住桃園一起生活,無經濟狀況。由於小孩已滿 2 歲,女老師判刑尚未確定,孩子的去向如何?對此,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林燕婷於昨(16 日)日表示,若判刑確定,將比照一般收容人模式,會先詢問收容人家屬是有有意願扶養,進一步指出,小孩未滿 3 歲的話,也可陪同女教師入獄,由女教師照顧。倘若生父有意收養,也能比照非婚生子女模式,提出親子血緣鑑定,經確認血緣關係後,即可辦理認領手續,如有照顧需求,社會局也能提供資源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