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立法院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新法規定汽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最高可開罰6000元。不過,無號誌路口未停讓問題仍顯著,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未來無號誌路口不停讓行人將列入執法重點。
6月30日起新法上路,規定只要斑馬線有行人,汽車駕駛人不與禮讓,最高可開罰6000元,且肇事導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上路後,未停讓問題已有顯著改善,根據交通部資料,今年8月行人死亡20人,比去年同期減少9人,下滑31%。
不過,無號誌路口未停讓問題仍未有明顯改善,對此,王國材表示,號誌化路口停讓行人已有大幅改善,但無號誌路口行人通過行穿線時,很多車輛還是沒有停讓。這部分已與警政署討論,未來將加強取締,列入執法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