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社會救助法諸多不合理規定,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今(24)日表示,包括嫁出去的女兒夫家的財產,被計入娘家父母親,或還有房貸的房子及土地是公共設施保留地等,被計入家庭財產。這些規定常常影響社會救助法的美意,他承諾「願意在母法上做更明確的規定」,讓第一線執行的政府機關的同仁能夠更妥善去照顧需要照顧的人。

賴清德今日舉行「公義社會、溫暖台灣」國家希望工程,這也是他第七場政策發表會。賴清德也於發表政見後接受媒體提問。

賴清德提到,未來會貼近社會救助申請者的生活現況,檢討家庭財產、家庭人口、工作收入、無工作能力等計算標準,社會救助法應與時俱進調整中低收入認定標準,擴大社會安全網,讓更多有需求民眾能獲得政府支持;並且協助未能進入社會救助體系的近貧家庭,在每縣市整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建立以提供實物給付為主,現金給付為輔之社會福利服務體系,以滿足民眾急迫需求的基本生活所需。

媒體提問,是否要修法放寬貧窮線,賴清德說,他在基層服務多年、不管當立委、市長,看到基層弱勢民眾,不管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邊緣戶等,生活上是相對困難。所以當台灣的總體經濟在進步,平均收入也有逐步在提升的時候,另外,生活所需也逐漸提高,是有必要與時俱進的檢討貧窮線。

賴清德說,更重要的是「認定問題」。目前的社會救助法做了相關規定,在執行面上如果地方政府沒有採取比較彈性的作法,而是站在比較保守的角度來看社會救助法,其實政府的美意常常難以落實。

賴清德接著說,他剛剛特別提到女兒已經嫁出去了,女兒夫家的財產,怎麼能計入娘家父母親,是不是有資格成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計算的標準。所以,他當立委時有修改社會救助法,新增一款要「事實認定」。

賴清德說,除了女兒這個事件在各地常出現以外,也有一些家庭他有房子自己居住,可是那個房子的房貸也差不多是那個房子的錢。或著他有土地,但那個土地是公共設施保留地,銀行借不到錢、也賣不出去,也沒有目前公定價格的價值。他覺得這些細節常常影響社會救助法的美意,這是執行者本身要去調整的,所以他今天強調執行面,、願意在母法上做更明確的規定」,讓第一線執行的政府機關的同仁能夠更妥善去照顧需要照顧的人。

民進黨主席暨總統參人賴清德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