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新竹科學園區某科技廠舉辦員工旅遊,包遊覽車前往雲林古坑鄉行經國道3號時,卻在斗六市路段發生車禍,造成4死17人輕傷,檢方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過失致死等罪。而交通部公路總局昨(22)日查後認定公司未善盡管理責任,對健全客運開罰9萬元,駕駛部分若確認為肇事主因,將會吊銷其駕駛執照。
健全通運有限公司遊覽車與小客車發生碰撞事故,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22日上午至健全通運有限公司進行查核,雖公司有每月進行自主檢查,公司內車輛與駕駛員資格皆符合規定,但公司並未能提供將事故陳姓駕駛員超速駕駛違規行為列為高風險輔導關懷對象進行加強教育訓練與輔導佐證資料。
因此,公路總局對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最高金額新台幣9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未來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評鑑等第為不列等,未來也將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事故調查相關作業,如發現健全通運有限公司其他違失,將依規定再進行處罰。
而若駕駛確認肇事主因,將依照規定吊銷其駕駛執照,至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而肇事致人死亡,將依法吊銷駕駛執照者,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此外,公路局強調,6月30日後已針對職業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違規行為加強處罰,若發生在高速公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違規行為,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普通駕駛人記2點,職業駕駛人駕駛營業車輛則另加記違規點數1點為3點,1年內記滿12點就會吊扣駕照2個月。
車禍造成4死17人輕傷,檢方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過失致死等罪。而交通部公路總局昨(22)日查後認定公司未善盡管理責任。 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臉書
公路總局對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最高金額新台幣9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 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