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8)日審113年司法院預算,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質疑,司法院4年編列高達1億6200萬元的預算宣傳國民法官,但截至今年10月中,國民法官庭審案件僅68案,不如預期目標,且經費集中於特定媒體,因此她提案減列5000萬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司法院編列113年司法行政業務一般事務費1億9720萬7000元,其中包含3650萬元的司法政策對外宣導等相關經費、2315萬元的法律教育推廣宣傳經費。
吳怡玎指出,司法院宣傳國民法官制度的花費甚鉅,從110年至113年,預算編列數合計高達新台幣1億6200萬元。
她表示,截至今年10月,卻只有66件國民法官庭審,僅達到原先目標300件的5分之一,此外,宣傳經費集中於特定媒體,其中,民視5000多萬元,佔31.86%,三立2700多萬元,佔12.15%,她認為並不適當,因此提案減列辦理司法行政業務一般事務費5000萬元。
對此,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陳婷玉回應,宣傳標案並沒有很多廠商投標,且有經過公開招標評選,由委員選出得標廠商,並沒有圖利特定媒體,今年編列的宣傳費是用來司法對外溝通,請立委不要刪除,不過,吳怡玎並不同意其說法。